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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建项目达到防疫要求 主动申请即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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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只要达到防疫要求和条件,项目方主动申请就可以复工。2月19日下午,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更好推动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序复工,该厅昨日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的通知》。通知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只需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及复工承诺书,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报备后即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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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更好地推动当地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序复工,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项目办理复工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拟复工项目应满足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复工条件,并按照《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且已达到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该通知还要求,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应在复工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通过海南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项目跟踪服务”系统(地址为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填报相关信息,上传项目复工承诺书等备案材料。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完成备案后企业可在系统自行下载项目复工申请表。

据了解,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的复工生产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为减少项目复工手续程序复杂、耗时过长等问题,加快项目复工速度,同时备案通过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程网上办理。


(来源:中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