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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宣贯班(北疆片区)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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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新疆房地产业协会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批准在克拉玛依市举办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贯班,来自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等地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单位代表等近19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班典礼由克拉玛依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杨金明主持,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江和平、克拉玛依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王荣欣、新疆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静等领导出席。开班典礼上,新疆房协秘书长张静作开班致辞,她向学员们介绍了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

之后,参与调研、起草、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江和平为大家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为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理论基础。

      此次培训为企业今后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得到了学员们的好评!